遭警
」一直記著呢!曾「翻牆」瀏覽境外網站 福建男子4年後遭警逮捕
中國福建寧德一名龔姓男子,近期遭到當地警察逮捕,原因是因為一名警察在7月時發現,龔男曾於4年前使用VPN進行「翻牆」瀏覽境外網站的紀錄。根據中國媒體《聯合早報》報導指出,這起事件是由湖北經視旗下的「經視直播」16日的節目中所曝光。在7月初時,福建寧德警方在日常工作中發現,當地一名龔姓男子曾於2020年非法瀏覽境外網站的行為。後續經過警方調查,寧德市壽寧縣公安局網安大隊於7日聯合國保大隊逮捕龔姓男子。龔男落網後承認了使用「翻牆」軟體非法瀏覽境外網站及信息的行為。根據中國的《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壽寧縣公安局依法對龔男進行了行政處罰。根據中國的相關法律規定,個人和單位不得自行建立或使用非官方認可的方式進行國際聯網。違反此規定可能面臨停止聯網、警告,甚至高達15000元人民幣的罰款。寧德網警後續發布通告,強調網際網路並非法外之地,更表示許多境外網站可能包含宣傳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血腥暴力等不良信息,呼籲民眾應當合法文明使用網絡。寧德網警特別強調,任何「翻牆」行為,無論出於何種目的,甚至是未實際瀏覽任何內容,都屬於違法違紀行為。通告中甚至強調「翻牆」行為會留下數位記錄,還是有被追查可能。
偽牌難逃AI法眼!桃園27歲男買假車牌上路 遭警AI系統精準識破
桃園市大溪區的27歲張姓男子,因為汽車牌照已被吊銷,竟透過LINE群組購買假車牌再上路行駛,15日上午,張男在開車返回大溪途中,遭到八德分局的AI巡防系統偵測到的偽造車牌,警方當場攔查並逮捕,全案已依《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移送偵辦。據八德分局長王鉉仁表示,偽造車牌的問題近年來愈加嚴重,許多駕駛因為車牌被吊扣或是為了逃稅、躲避犯罪,選擇購買和使用假車牌,張男正是這類違法行為的典型例子。根據調查,張男的汽車牌照於1月已經被吊銷,為了繼續上路,其在LINE群組中尋找賣家,最終聯繫到一名名為羅姓的男子,從對方處以1萬3000元的價格購得1副偽造的車牌。張男將這副假車牌安裝在自己的車輛上,小心翼翼地上路,然而隨著16日早上出行時,被警方的AI巡防系統識別並查獲,八德分局的AI巡防系統能夠有效地辨識偽造車牌和失竊車輛,讓這些違法行為無法逃過法律的制裁,張男因涉嫌使用偽造車牌被警方逮捕,案件現已轉交台中地檢署進一步偵辦。警方呼籲,市民若發現任何可疑的車輛或行為,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報告,以協助維護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盧正臨刑喊冤! 伏法至今24年…調查報告「3發現」恐遭冤屈
退休警察盧正於1997年12月涉犯擄人勒贖殺人罪,2000年6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三審定讞,同年9月7日執行槍決。盧正家屬及冤獄平反協會認有冤情,向監察院陳情。調查結果顯示,盧正涉犯擄人勒贖殺人罪遭判處死刑確定案,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88年度上重訴字第758號判決所認定之犯罪事實顯有錯誤,盧正恐遭受冤屈,並非真正犯罪行為人。調查委員王美玉、高涌誠說明調查發現如下:一、 被告盧正臨刑喊冤,恐遭受冤屈調閱台灣高等檢察署台南檢察分署執行死刑卷宗發現,盧正於執行槍決前,執行檢察官訊問時,仍堅稱係遭冤枉。二、原確定判決認定詹姓被害人係遭盧正殺害棄屍,與事實不符,監察院已於2024年6月20日函請法務部轉所屬研議提起非常上訴或再審(一)死亡時間的疑義:原確定判決認定盧正係於1997年12月18日18時許殺害詹姓被害人,於同日20時許棄屍,惟經蕭旭峰教授以法醫昆蟲學依本案相同條件進行死後間隔模擬實驗結果,研判死者應係1997年12月19日接近屍體尋獲時方遭殺害並棄屍,原確定判決認定詹姓被害人的死亡及棄屍時間,明顯與科學事實不符,經查盧正於1997年12月19日已遭警方跟蹤監控,有明確不在場證明,原確定判決認定詹姓被害人遭盧正殺害棄屍,顯與事實不符,違反經驗法則及論理法則。(二)鞋帶是凶器嗎?原確定判決認定本案扣案鞋帶為凶器,惟查本案審理時對於犯罪手法本存有疑義,擬邀請法醫師再行鑑定,因未實際囑託,致仍有疑點未明,經藍錦龍股長進行鞋帶緊拉勒痕型態實驗及依本案詹姓被害人頸部勒痕形態鑑識結果,認極可排除本案扣案鞋帶為凶器之可能性;又盧正供稱係手套襪子徒手撕斷膠帶綑綁被害人,經藍錦龍股長模擬重建實驗結果,膠帶斷口應呈扭曲情狀且沾有織物纖維,惟檢視卷內現場勘查人員自被害人身上取下之膠帶,切口平整且無沾黏織物纖維。顯示盧正之自白欠缺真實性,原確定判決認定之犯罪事實有誤。(三)盧正雖曾於警詢及檢察官偵訊初期自白,惟經趙儀珊副教授以有完整逐字稿之盧正偵訊筆錄內容與盧正致家屬親筆書信等資料進行司法心理鑑定分析,提出「供述鑑定報告」認為盧正自白的真實性低,錯誤自白的可能性高。三、現行刑事訴訟法有關死刑執行之規定,須經司法行政最高機關「令准」,然現行實務僅以法務部「函」復高等法院檢察署之方式為之,且無須蓋用法務部機關印信,除與刑事訴訟法之法律文字不相符合外,並違反立法原意,且與其他執行命令相較,顯然輕率。
3歲男童被鎖車裡脫水險斃命 誇張爸被逮捕「他跑去買春」
德國一名父親為了買春,把3歲兒子鎖在車裡1個小時。有路人看見男童待在悶熱的車上,貌似脫水,緊急報警救人;事後男童父親雖辯稱只是找朋友,仍遭警方依法逮捕。據外媒《鏡報》報導, 13日約晚間9時在德國北萊茵西伐利亞差點發生一起命案,有路人在一輛停在街邊的轎車裡發現一名3歲男童,但車上疑似沒有空調,男童滿身是汗、呈現脫水狀態;所幸報警後,男童被及時救出送醫,才沒有害他熱到斃命。而警方隨後聯絡到車主男童父親,調查後得知男童父親其實是瞞著妻子去買春,才會把男童鎖在車上;據悉,男子從晚間8時15分離開車上,直到9時40分才返回,且一開始男子還辯稱停車是去找朋友借錢。警方表示,脫水男童接受治療後,已經回到母親身邊,該名急著去買春的父親,依違反照顧與養育義務、疏忽造成身體傷害罪等罪已被逮捕。
通緝犯遇攔查竟試圖落跑!男遭警強拉下車扭成團 包包搜出毒慘了
北市萬華分局巡佐鄭埕祥、警員陳仕承14日晚上19時15分許擔服巡邏勤務,巡經於西昌街時,發現一名27歲的江姓男子行跡可疑,因此上前攔查;孰料警方卻發現江男竟為通緝犯,而江男下一秒竟直接遭朝警方抵抗,準備落跑,當場被反應過來的警方連人帶車拉下腳踏車,雙方糾纏在一起,所幸後續支援警力到場後順利將人制伏,並在江男身上搜出安非他命與K他命等毒品。初步了解,警方上前盤查後,發現江男先前因與朋友借機車未還,遭朋友怒告侵占,因而遭到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準備將江男逮捕。孰料當警方準備依法逮捕江男時,江男竟開始反抗準備落跑,所幸被即時反應過來的警方當場連人帶車拉下腳踏車,警方隨即朝江男噴灑辣椒水後進行壓制。但江男仍試圖掙扎,導致員警左手臂、左右腳踝擦挫傷。後續警方憑藉優勢警力將江男壓制在地,於並在附帶搜索時於江男包包內查獲安非他命4包、愷他命2包及吸食器2組等違禁品。全案訊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妨害公務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歹徒切勿心存僥倖,毒品危害身心甚鉅,民眾切莫因好奇輕易嘗試,以身試法。
開車沒戴頭巾!伊朗婦女拒警攔查 竟遭警「拔槍射擊」致癱瘓昏迷
一名育有2名孩子的婦女,因為駕車時涉嫌違反伊朗嚴厲的「頭巾法」,被伊朗警察開槍射擊後癱瘓,醫生表示需要幾個月的時間才能確定她是否會永久癱瘓。綜合《BBC》、《衛報》報導,7月22日,31歲的巴德里(Arezoo Badri)女士與姐姐在北部城市努爾(Noor)開車回家時,遭到當地警方試圖將她攔下,並要沒收她的汽車。當警察試圖阻止巴德里繼續行駛時,竟先朝對方的車胎開槍,然後從駕駛座一側向她開槍射擊,子彈先是打進了巴德里女士的肺部,隨即重創了她的脊髓。努爾市警察指揮官告訴伊朗國營通訊社,「司機沒有遵守停車命令,導致警察開槍射擊」。報導指出,伊朗當局從2023年起,為了嚴格監視女駕駛是否有按規定佩戴頭巾,開始利用路邊監視器來監控往來車輛,並會扣押違規者的車輛。有非營利組織的人權團體表示,巴德里可能是在被攔查的前幾天被人看到或拍到未戴頭巾開車,這才會使她的車牌被登記。巴德里中彈後陷入昏迷,她起初被轉移到奴爾當地的一間醫院,隨即被轉移到馬占達蘭省的省會省會沙里(Sari),最後被轉到伊朗首都德黑蘭,目前住在德黑蘭一間警察醫院的重症監護室,接受嚴密安保管制,她的家人只被允許進行短暫的探望,探病期間他們的手機被沒收,也被禁止拍攝任何關於巴德里女士的照片或影片。伊朗當局會如此嚴密的對待,是因為巴德里女士的事件讓人聯想起2022年一名年僅22歲女性阿米尼(Mahsa Amini),因為頭巾的佩戴方式「不符規範」遭到伊朗「道德警察」強制拘捕,並且因為暴力執法死亡。該事件引發伊朗民眾的強烈憤慨,並引起後續一連串的示威抗議,包含停止伊朗政府對伊斯蘭婦女的迫害,以及裁撤道德警察部門的要求,至今依然餘波盪漾。流亡中的伊朗記者阿利內賈德(Masih Alinejad)聲稱,她從隱密管道收到了巴德里槍擊案的詳細信息和照片,但直系親屬受到壓力,不得公開討論她的處境。阿利內賈德表示:「當我第一次收到發來的照片,並聽說她是2個孩子的母親時,我無法停止哭泣,我一直在想我自己的兒子。」她說:「在21世紀,我們要如何向那些年幼的孩子解釋,他們的母親因未遮蓋頭髮而被警察槍殺?」
狠男戴綠帽殺女友引爆反送中 香港動盪285天「面目全非」
香港籍女子潘曉穎和男友陳同佳來台旅遊,卻因被發現劈腿還懷孕遭殺害,被棄屍在北捷竹圍站外草叢。由於港台兩地無司法互助協議,也無法進行引渡,潘女的媽媽遂向時任香港特首林鄭月娥陳情,希望能修改《逃犯條例》,沒想到卻成為反送中運動爆發的導火線,從此讓香港「面目全非」。2018年3月13日接獲兇殺案通報的香港警方,將陳同佳以盜領女友潘曉穎存款為由逮捕,雖然陳男向香港警方承認犯下殺人罪行,但台灣和香港的刑法都是屬地主義,香港只能以處理犯罪得益罪(即俗稱「洗黑錢罪」)將他判刑2年半,還因認罪等條件獲得減刑,最後只在獄中待了19個月。潘曉穎的爸爸在案發後多次來台,請求檢方將陳同佳引渡回台受審,台灣也3度向香港警方提出司法互助請求但未獲回應;潘母則是向時任香港特首林鄭月娥陳情,盼能修改《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讓陳同佳可以到台灣受審。時任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圖/翻攝RTHK香港電台視像新聞臉書)香港保安局順勢在2019年2月13日提出《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但修訂的內容中寫明,香港法院僅須審核提出引渡申請國家的文件是否符合《逃犯條例》,而不需審查該引渡犯人的犯罪事實。這引發香港各界極大反彈,質疑此條例侵害港人人權,憂心人人都可能會莫名成為政治犯被送往中國並監禁。2019年3月15日,香港眾志於政府總部發起靜坐,要求撤回《逃犯條例》修訂,正式揭開為期285天的「反送中運動」序幕。3月31日,香港泛民主派發起首次反送中抗議遊行,但未能阻止港府於4月3日一讀通過修訂草案。之後,香港民間人權陣線發起兩次反送中遊行,雖參與人數達百萬人,但香港立法會仍繼續二讀修訂草案。二讀當天、6月12日,逾4萬名市民在立法會大樓外示威,沒想到卻演變成民眾與警方的暴力衝突,也是從這天開始,反送中運動提出完整五大訴求:「完全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撤回前述衝突的暴動定性、撤回所有示威者控罪、追究警隊濫權、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辭職下台」。隨著社會的反彈,雖然林鄭月娥於民警衝突幾天後、6月15日宣布暫緩修訂草案,但拒絕下台,也不提「撤回」,因此民間人權陣線仍於6月16日發起更大規模的遊行,據稱遊行人數超過了200萬人,是「香港有史以來參與人數最多的遊行」。香港反送中人士2019年7月28日在中環遮打花園集會,示威者分散地點前進,被警方用催淚彈強勢驅離。(圖/達志影像/美聯社)香港反送中人士2019年7月28日在中環遮打花園集會,示威者分散地點前進,被警方用催淚彈強勢驅離。(圖/達志影像/美聯社)而至此之後,每周都有抗議活動幾乎成為常態,警方每每都以催淚瓦斯、橡膠子彈來對付遊行民眾,連現場救助的醫護人員也遭警方掃射,甚至傳出警方「委託」幫派分子襲擊抗議民眾或藉機鬧事,一開始只是為了讓凶殺案兇手能接受應有審判的修法提議,在武力衝突不斷升高下演變成反政府運動,港府則以更加嚴格的法規來逮捕示威民眾,更稱「有恐怖主義在作亂」。港警朝密閉的地鐵站發射催淚彈。(圖/Felix Lam @HK.Imaginaire授權提供)反送中運動期間,港警屢被指控暴力濫權。(圖/翻攝自立場新聞)直至2019年11月24日香港區議會選舉投票,當天投票率達7成,逾294萬名選民投票,打破自回歸以來的紀錄,民主派取得450席中的388席,贏得了超過86%的議席,被認為是港人在反送中運動後,對港府投下的不信任案,示威活動才略為停歇。截至2022年10月31日,據統計,警方在多場示威活動拘捕超過1萬人,年齡介乎11歲至84歲,被捕人士數字為香港歷年社會運動之最;其中逾2800人被檢控,包括被控暴動的750人,當中逾1170人被定罪。反送中運動被視為自香港開埠以來最嚴峻的政治及治理危機。
被重案改變的台灣/台灣首起銀行搶案…李師科殺警奪槍劫530萬 「判刑5天槍決」創最速紀錄
今年3月27日,詹姓男子因不堪負債壓力,持玩具槍於桃園市龜山區搶劫銀行,遭警方壓制後崩潰大哭。提到銀行搶案,每每都會說起台灣首起銀行搶案「李師科案」。李師科案是台灣史上第一起「殺警奪槍,再搶銀行」的案件,也因為他,金融機構強制要求所有人進入前必須脫下安全帽和口罩。據了解,李師科是山東省昌樂縣人,抗戰期間在張天佐部隊打游擊戰,後編入國軍,輾轉來到台灣,1959年因病退役,以修車及開計程車為生。李師科喜歡小孩,常跟鄰居的小孩一同玩耍,當他看到國家銀行千千萬萬的鈔票放給特權、成為呆帳時,發現他犧牲青春捍衛的國家,竟如此對待老百姓,遂興起搶銀行念頭。李師科在40年前闖入土地銀行古亭分行洗劫,搶走530萬餘元後逃逸。1980年1月,李師科在台北市金華街199巷,持土造手槍射殺在教廷大使館服勤的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警員李勝源,再搶走死者身上的點三八左輪手槍。1982年4月14日,李師科持先前殺警所搶來的警槍,戴假髮、鴨舌帽、口罩,闖入土地銀行古亭分行洗劫,最後搶走新台幣530萬餘元後逃逸。案發後,警方懸賞200萬元作為破案獎金,高層也下令限期破案,不料竟間接導致1名計程車司機遭誣告後慘遭刑求,不堪受辱冤死。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刑事訴訟法》第27條,規定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以期避免刑求逼供再度發生,俗稱「王迎先條款」。遭逮捕後,李師科供稱,因為他「看不慣社會上的許多暴發戶,經濟犯罪一再發生,所以早就想搶銀行。」在偵訊時,李師科則表示,「因為對現實不滿,對社會不滿」,所以犯下此案。1982年5月21日,李師科被判處死刑,5月26日清晨執行槍決,創下台灣司法史上被捕後在最短時間內被判刑、槍決的紀錄。李師科搶銀行王迎先成了冤死鬼,警逼供認罪顏面盡失。
自以為聰明!天兵毒蟲車牌貼膠帶把「8變0」 遭警識破下場慘了
台中市1名38歲倪姓男子自作聰明變造車牌將8改成0,試圖躲避警方追緝,隨後駕駛權利車上路,警方日前接獲線報,立即加強追查該車動向,直到7日倪男駕車出沒在西屯區,員警迅速上前當場將人逮獲,並拆下假車牌檢查,未料竟還在車內查獲安非他命,事後警方將他依法移送偵辦。警方表示,第二警分局立人派出所日前接獲線報,指稱有1輛權利車改造車牌,還經常停放在北區武昌路附近,警方隨即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追查,直到7日時發現他出沒在西屯區經貿路附近,員警立即驅車前往逮人,最終在經貿路與經貿五路順利將人車逮獲,員警發現他利用雙面膠將車牌數字8改成0,還在車內尋獲變造車牌工具,並在他身上找到1包0.65公克的安非他命。警方說明,倪男全案訊後,依《偽造特種文書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另外偽造車牌部分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可處新臺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
違規載客遭吊銷車牌特斯拉男竟上網買假牌 遭警抓包移送法辦
新北34歲唐男六月因違規載客違反公路法遭吊扣車牌,沒想到他竟存僥倖心態,上網購買偽造車牌,掛在特斯拉違規上路,新莊派出所員警巡邏時將他攔下逮捕,依偽造特種文書罪嫌移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員警9日下午2時許巡邏時行經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一帶,發現一可疑車輛,經查後發現該小客車因違法公路法遭吊扣車牌,見時機成熟對唐男進行盤查,發現他上網購買2面假車牌代替使用,心存僥倖上路。警方立刻將唐男逮捕,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進行舉發並查扣兩面假牌,唐男辯稱是為了出入自家停車場方便車牌辨識才買假牌,儘管如此他仍須為自身罪行負責,訊後依偽造特種文書罪嫌移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新莊分局呼籲,車牌屬特種文書,私下製作、販售偽(變)造車牌,觸犯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高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使用偽造車牌上路,觸犯刑法第216條行使偽造文書罪,最高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可處新臺幣3,600元至10,800元罰鍰;提醒民眾,勿購買或使用偽造號牌,以免陷入刑罰風險。
台中「胸貼檳榔西施」疑直播掌摑10歲兒!男童滿臉血 連老公也挨打
台中市1名彭姓檳榔西施疑因不滿直播被10歲兒子打斷,竟在鏡頭前連打孩子數個耳光,導致男童流鼻血。警方昨(11日)獲報後,立即前往檳榔攤查緝並通知彭女到案說明,訊後依法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據悉,43歲的彭女不僅對兒子施暴,酒後也會毆打丈夫,過去還曾僅以胸貼遮擋重要部位攬客,引發老司機暴動。據了解,彭女在台中市東區環中東路一段經營檳榔攤,前天她身穿比基尼及熱褲直播,期間疑似不滿被兒子打斷,竟連續6次辱罵「叫X小?」等不雅字眼,還疑似連搧男童數個耳光,導致孩子滿臉鼻血。此外,男童當時一看到彭女接近,不僅面露驚恐,甚至下意識抬起手試圖防禦,不排除長期受虐。台中市第三警分局獲報後展開調查,發現彭女過去為了吸引客人,曾於2022年間僅以2塊胸貼遮擋重要部位攬客,幾乎全裸,還在胸貼上寫道「fxxx me」等不雅字眼,影片在網路上廣為流傳,讓不少老司機趨之若鶩,特地前往朝聖;而彭女也因此遭警方查緝,訊後依《妨害風化罪》及《散播猥褻物品罪》送辦。針對這次疑似虐童案,員警11日下午找到彭女,但她呈酒醉狀態無法應訊,直到晚間11時許才到案說明。彭女辯稱,當時她與丈夫在爭吵,兒子又不停吵鬧,她一氣之下用手揮了孩子臉部,否認虐童,對男童流鼻血原因也含糊帶過。警訊後依法彭女函送地檢署偵辦,同時替男童申請家暴通報,並請社工介入了解家庭狀況。◎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中檳榔西施直播疑掌摑男童「滿臉鼻血」 曾僅貼胸貼攬客遭逮
網路近日流傳一段影片,畫面顯示台中市1名彭姓檳榔西施疑在直播中辱罵及毆打1名男童,導致他流鼻血,警方11日深夜查緝並通知彭女到案說明,經調查發現受害男童為彭女兒子,由於彭女否認犯行還辯稱僅用手揮孩子臉部,再加上交代不清男童流鼻血原因,經警方訊後將依法函送台中地檢署偵辦。警方表示,員警於11日下午找到彭女,但她卻呈酒醉狀態無法應訊,直到晚間11時許她才前來報到,彭女針對直播內容辯稱「當時她與丈夫在爭吵,但兒子又在旁吵鬧,她才用手揮孩子臉部,否認有打小孩舉動」,她對於孩子流鼻血部分也含糊帶過交代不清,警方偵訊後依《刑法》第286條將她函送地檢署偵辦,同時替男童申請家暴通報,並請社工介入了解家庭狀況。警方說明,經調查,竟發現彭女2022年曾遭警方查處,當時網路流傳她為了招攬客人不惜全裸僅以2塊桃紅色胸貼遮擋,還在胸貼上寫道「fxxx mx」字眼,影片上傳2天後就被警方帶返局裡調查,訊後依《妨害風化罪》及《散播猥褻物品罪》送辦。據了解,彭女從事檳榔西施,當時她身穿比基尼及熱褲直播,男童則待在右側門邊,未料彭女竟不斷逼近男童,還連續6次辱罵「叫X小?」等不雅字眼,隨後2人消失在畫面中,等男童再回到鏡頭前竟已滿臉鼻血且表情相當痛苦,直播期間男童一看見彭女便畏縮害怕,甚至抬手欲防禦,似乎能看出長期受虐。
駕駛無牌拖板車遭攔查 司機鑽車底上演「輪胎壓人」苦肉計
花蓮一名62歲的黃姓男子於10日凌晨駕駛一輛無牌的拖板車到台東池上鄉購買秧苗,結果路途中遭遇警方攔查。而黃男為了躲避攔查,竟然鑽進車底上演「輪胎壓人」苦肉計,但最後黃男還是被成功救出,並且遭警方依程序告發、扣車。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台東縣警察局關山分局表示,整起事件發生於10日凌晨3時10分左右,當時接獲花蓮縣警察局的通報,指稱一輛無牌照的6輪板車正沿台9線南下進入關山分局轄區。池上分駐所立即派員沿線巡查,最終在293公里處成功攔截了該車輛。後續警方調查後發現,黃男所駕駛的是一輛已註銷車牌的21噸重拖板車,明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當警方向黃男說明違法事實時,黃男突然情緒激動,藉口要取物上車,隨後解除手剎車並迅速鑽入車底,在左後輪稍微移動時,伸出左手讓輪胎壓住,後續便開始大聲哭喊求饒,。面對這一突發狀況,警方立即呼叫救援。池上消防分隊和義消趕到現場,利用吊車將黃男救出,並將其送往關山慈濟醫院,好在黃男僅有輕微擦傷,經過簡單處理後並無大礙。考慮到黃男的精神狀態不穩定,警方通知其家屬前來安撫。待其情緒平復後,警方依法進行了告發並扣押了違規車輛。關山警察分局強調,整個處理過程都嚴格遵守法定程序。他們同時呼籲所有駕駛人要遵守交通規則,並表示將持續加強宣導和執法,以確保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鬼月尖叫聲!醉女凌晨坐馬路狂吼「3字經」擾民 遭警依法開罰
台中市北區10日凌晨2時許發生一起詭異事件,1名37歲李姓女子在馬路上四處遊走,並咆哮狂說三字經及發出淒厲叫聲,甚至突席地而坐在路中央,李女此舉驚醒不少居民,警方獲報到場,發現她因飲酒導致情緒失控才做出這些行為,事後她已恢復平靜,後續警方依法對她進行舉發,開罰500元罰鍰。警方表示,台中市警局立人派出所凌晨2時23分獲報,民眾指稱中清路一段有女子在路中吼叫,嚴重擾亂社區寧靜,員警到場後,李女已恢復平靜,經調查,她疑因心情不佳到檳榔攤飲酒,期間因酒精作用突瘋狂向友人咆哮,隨後再往馬路走去並不斷怒吼狂叫,還坐在路中大吼「有膽就撞我啊」,過程險象環生。警方說明,李女行為未達管束程度,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8 條第1項「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同時告誡她返回住處休憩。
無照駕駛還違停、掛別車車牌遭警拖吊開罰 女子慌了「要怎麼跟朋友交代」
新北市汐止警分局巡邏員警昨(8日)晚間在汐止忠孝東路見1輛白色BMW轎車併排停車,員警欲開單告發,卻發現該車係懸掛其他車輛車牌,故依法拖吊保管,駕駛該車的24歲林姓女子當場傻眼,表示車輛是向友人借來外出購物,不知要如何向友人交代。警方另查出林女無照駕駛,一併開單告發。據了解,昨晚9時許員警在忠孝東路發現該輛自小客車併排臨時停車,員警遂上前取締,經查該車駕駛林女無駕照且非車主,該車身懸掛的號牌亦已逾檢註銷,員警加以查證後確認該車車身與號牌不符,遂依法舉發、扣牌及拖吊車輛移置保管。警方表示,現場除依道交條例舉發併排臨停及無照駕駛,另將以使用他車車牌及牌照借供他人使用,向該車車主及原車牌車主舉發,罰金總計最高可達4萬6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