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申請
」 離職 職場 公司 曠職 大陸新鮮人得知同學薪水多了2千 決定領年終前提離職結果兩頭空
有名網友分享,2位學弟在去年成為社會新鮮人,兩人都在同公司同部門同職位,學弟B一直和學弟A抱怨薪資太低,私下比一比,學弟B的薪水竟比學弟A多了2千元,學弟A氣得直跳腳,一氣之下決定在今年年初領年終獎金前就丟了離職單,經部門主管安慰後才又決定修改離職日,但後續他仍沒拿到3個月的獎金,公司人資告知他說,老闆已在發放前就收到他的離職申請,導致他「調薪沒調成,年終獎金也飛了」。原PO於日前在Dcard發文以「領年終獎金前提離職的結果」為題發文指,他的2位學弟去年都成為社會新鮮人,學弟A一畢業就入職工作,學弟B則是玩了幾個月才於12月份入職,兩人都在同公司同部門同職位,期間學弟B一直和學弟A抱怨薪資太低,學弟A則勸學弟B沒經驗不要眼高手低,結果兩人私下薪資一比,學弟B的薪水比學弟A多了整整2千元,這下換學弟A氣得直跳腳,在今年年初領年終獎金前就丟了離職單。而後部門主管勸學弟A,等過完年、領完年終獎金再離職比較好,學弟A欣然接受並告知人資修改離職日,但後續他仍沒拿到3個月的獎金,公司人資告知他說,年終獎金是獎勵性質,非勞基法規定必須給予,而且老闆已經在發放前就收到他的離職申請,最後「調薪沒調成,年終獎金也飛了」,學弟A已經離開這行轉作其他行業去了。對此,網友紛紛搖頭表示「一個道理:真正要做的事情 不要告訴任何人」、「年輕人太衝動了,內行都知道等過年後再提」、「剛出社會就學了兩課,不錯呀」、「總結:拿到年終再提離職」。
新鮮人連告兩家違法公司! 「職場整頓超人」勇敢討回欠薪
隨著職場環境的轉變,越來越多勞工意識到自身權益,勇敢捍衛合法利益。近日就有一位網友在社交平台上分享自己兩次成功透過勞資調解討回應有的薪水,引發網友關注。一名網友剛出社會三家公司就告了兩家。(圖/翻攝自Dcard)日前網友「工作面試王」在Dcard以「剛出社會三家公司就被我告了兩家」為題發文,他提到在出社會的第一份工作,因疫情而遭資遣,當他申請失業補助時,意外發現公司並未依約將經常性獎金計入勞保,導致失業補助金減少約每月4千多元。向公司申訴無果後,原PO決定向勞保局提出勞資調解,調解員算出除了要補給原PO失業補助以外還有年終與公司少繳的勞工退休金。儘管公司派出法務、人資及主管出席調解會議,仍無法駁回他的訴求。調解失敗後,公司法務問原PO要多少錢才能調解,原PO開出2萬5千元,最終公司同意支付和解金,原PO成功追回補助。原PO還提到他在第二份工作中則遇到加班文化嚴重的上市櫃公司,在職7個月加班252小時,工作環境苛刻。在原PO離職後,公司要求他簽訂具懲罰性條款的離職手續,否則威脅他會將手續註記未完成。原PO堅持不簽、不接受任何不合理要求,並依法申請自己的出缺勤紀錄。公司一度拒絕,甚至派遣協理打桌機,意圖讓原PO受到同事壓力簽訂合約。協理說合約沒什麼大家都有簽,這個合約就只是手續之一大家都不會看都會直接簽,聽完這番話原PO怒回「所以我等等拿一個合約給你,跟你說這隨便簽就可以了,你敢簽嗎」。之後公司更是不斷拖延他的離職申請,最後才在勞資調解申請後放棄阻撓,補償他的加班費用。原PO在文末憤怒說到「反正台灣就是如此,上市櫃公司帶頭違法,勞基法,勞你妹」。除了這篇文章以外,「工作面試王」也會在自己的板上教網友如何準備面試以及自我介紹。文章一出,引起網友熱議,不少網友留言「好帥,職場整頓超人靠你了」、「台灣真的勞權地獄」、「根本勞工楷模」、「原PO真是好厲害的頭腦,邏輯清楚,讓對方違法公司知道踢到鐵板了」。
她遭老闆當傭人使喚「喊坐檯的」 怒離職被酸:回家當千金小姐
近日有網友在臉書上分享了她的離職申請過程,提到自己因對公司內部問題無法忍受,加上經常被雇主當成傭人使喚,最終決定提出離職。沒想到卻被老闆嘲諷,建議她「回家當千金小姐」,引起網友熱議。該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PO出了她的離職申請照片,並透露自己在某公司擔任業務助理。她表示,由於公司存在低報勞健保問題,且她不接受被當作傭人對待,例如幫忙洗碗、倒垃圾,甚至被老闆貶低為「坐檯的」,因此她決定辭職。然而當原PO提交離職申請時,老闆竟以諷刺的口吻回應,建議她「回家當千金小姐,不要出來受氣」,認為她不適合繼續工作,這番話讓她感到十分不滿,決定PO上網抱怨。原PO提交離職申請時,老闆竟以諷刺的口吻回應,建議她「回家當千金小姐」。(圖/翻攝自爆料公社)貼文曝光後,引起不少網友關注,許多人紛紛留言表示,「走勞工局投訴」、「很多僱主都以為,花錢請員工就該什麼都做,不合理的要求,真的可以拒絕...!曾經應徵過工廠(清潔人員),還要幫僱主洗衣服,曬衣服,洗廚房碗筷,煮晚餐的,簡直是非常不像話」、「謝謝總經理讓她離職還有一筆收入」、「直接去勞工局投訴..最好準備證據」。也有網友分享自己的經歷,「年輕時去飲料店打工,還被叫去清理他家小狗的大小便,因為煮茶爐旁邊都是狗的排泄物,每天看客人一杯杯的買,我都快吐了」、「我以為低報勞健保是常態耶.....剛離職的公司就是,還有其他不為人知的」、「就像我國小五年級吃飯前老師都叫我先去幫他洗碗,還要幫他保溫瓶裝水,小時候不懂事,長大覺得這是我應該做的嗎」。
才提離職1周「公司找到人了」…她突喊後悔 一票人搖頭:絕不接受
相信大家都曾有過「反悔」的經驗,但卻不是每件事都有挽回的餘地,就有一名網友透露,女同事提離職一個禮拜後卻突然後悔,想撤銷離職申請,但又不知如何向老闆開口,好奇問「你們會給機會嗎?」貼文曝光後,一票人搖頭直呼「今天不提明天也會提!」一名網友在PTT以「員工提離職後悔,你會給機會嗎?」為題發文,表示女同事上星期才剛提離職,結果如今卻又後悔想撤銷離職單,但令人尷尬的是,公司已經找到新人接替她的職務了。原PO坦言,大家都希望女同事不要離職,畢竟培訓新員工耗時又費力,更何況也不知道新人能否撐得下去,情況陷入兩難局面,「妳上星期提離職,今天來說後悔,這樣我們怎麼跟老闆交代,是你們,會給機會嗎?」對此,網友看完紛紛斷然拒絕,「認真回不行,短期再跑的機會很高」、「不會,今天不提明天也會提!」、「不會,這種短期內隨時會跑的機率很大」、「會提一次就會有第二次」、「幹嘛留?會提就表示沒心待在這裡了」、「找到人當然是不允許,除非那位置多一個無妨」、「教人難、人品更難,絕不接受」「提出要求的當下,他一定超想走啊,這種就別留。」不過也有人持不同看法,「看你覺得她好不好用」、「都留,畢竟你也不知道新人待不待的住」、「我會留,離職又回來很常見」、「以前覺得走了就別再回來,現在會覺得整體如果是對公司對團隊有利益幫助的,那就回來吧」、「難找人的缺當然會,新人能撐多久未知。」
他抗議「工作分配不均」提前1個月離職 公司找不到人「強迫上班」不來算曠職
離職的時候總是希望好聚好散,許多人會提前通知主管和人力資源部門,然而日前一名網友就表示,自己按照規定提早1個月提離職,但公司卻因為找不到人不讓他走,甚至還限制他的休假,如果不來上班要算曠職。有一位網友在「匿名公社」上發文表示,自己已經按照規定提前一個月提出離職,然而公司卻因為找不到適合的接替人選,而不允許他離職。更令他感到不滿的是,公司甚至限制他的休假,並表示如果他無法出勤,會將其視為曠職。原PO也透露,自己決定離職的原因並非無法勝任工作,而是因為感覺公司工作分配不公,「兩者差很多,為什麼要亂說話?」他進一步說明自己這段時間一直受到同事們的冷眼相待,讓他非常困擾,如今想離職卻又被留下,「當初說想做這份工作的人很多,不是說公司有我沒我沒差嗎?現在又刁難我、不讓我走是什麼意思?」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留言表示,「勞工局走進去就什麼毛病都沒了」、「限制休假還威脅勞工以曠職論, 光這點就不知道要被罰多少了,反正都這樣不如申訴勞工局」、「假單照丟錄影,公假請完請事假病假生理假照顧假」、「能的話,最好形成證據後到勞工局檢舉,檢舉的目的不是為了現在離職,而是為了未來再找工作。很多公司會去詢問先前的公司評語當成背景調查,走的不愉快時,你現在的公司肯定不會給好評語,有些公司會跟你諮詢原因,你有勞工局這邊的資料,就可以證明是公司問題,不是你的問題」、「已經提前告知離職,時間到就走人,如果公司說你不來要開除你,記得錄音文字信息存證,還有把你自己提出離職申請的文字或是表單存好,如果真的搞曠職開除看有沒有亂扣薪水,去勞工局檢舉,有疑問一律詢問勞工局最准」。事實上,根據勞動基準法第15條規定,勞工離職需依工作年資長短提前預告雇主,繼續工作3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於10日前預告之;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繼續工作3年以上者,於30日前預告之。
沒完成業績考核「爬84層樓、夜跑10公里」! 陸公司稱:增強羞恥心
中國有名陳姓男子以公司多次體罰自己,嚴重損害自己的合法權益為由,將公司告上法庭。陳男稱公司要求主管若沒完成當天的業績考核目標,當晚就必須夜跑10公里或爬84層樓梯,如果不立即執行並打卡簽到,就可能被約談甚至勸退。被告公司則認為相關運動措施,是為了讓團隊主管增強羞恥心,並不違法。近日,法院則作出了判決。據陸媒報導,2023年初原告陳男以公司多次體罰自己,嚴重損害自己的合法權益為由,將公司告上法庭。他也提交了公司工作群聊天記錄截圖,其中可見公司多次指令未完成當日業績、登上「黑榜」的團隊主管,於當晚爬28層公司大樓3次或夜跑十公里,又或是在次日清晨7點晨跑,且必須準時集合、打卡簽到。陳男稱,僅2022年7月4日至7月7日4天內,他就已連續4晚被公司要求夜跑10公里,而後因不堪忍受,他提出辭職,「如果說不跑步,就變相逼你離職,以各種方式、方法,從上到下找我面談。」陳男認為公司嚴重侵犯其權益,其因維護自身權益導致被打壓排擠。2022年7月,陳男向被告公司郵寄離職申請,他主張其係被迫離職,要求被告公司支付加班工資、經濟補償、賠償金等。被告公司則認為相關運動措施,是為了讓團隊主管頭腦清醒、增強羞恥心、緊迫感、目標感,並不違法,因此原告無權根據《勞動合約法》第38條的規定,認為公司的規章制度違法,繼而辭職並要求經濟補償。被告公司訴訟代理人也表示,即便原告陳述屬實,但沒有形成規章制度,因此原告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約也不合法律規定。經法院查明,被告公司訂定的日考核目標過高,導致至少40%的團隊主管無法完成任務,另外公司製定的長跑、爬樓等相關懲戒措施強度極大、強制力極強,侵犯了原告等人的人身權利,屬於體罰,「這些規章制度違反了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原告有權提出辭職,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公司需支付陳男在職4年間的經濟補償金人民幣95208元(約新台幣42萬元)及加班費人民幣24256元(約新台幣10萬元),被告公司不服,提起上訴,法院二審則維持了一審的裁判理由。
離職被要求簽競業條款「範圍跨雙北、桃園」! 她傻眼:要我吃土嗎
競業條款離職時能簽嗎?一名在補教產業工作的女網友表示,她最近拿到了公司的離職申請書,沒想到表單上卻規定她離職後1年內,不得在雙北和桃園多個區,從事相關產業,讓她傻眼直呼「是要我離職後吃土嗎?」對此,也有過來人建議,如果人資有要脅利誘簽任何文件,只要有疑慮,就是當場打給勞工局,進行三方通話。女網友近日在Dcard,以「請問公司是要我離職後去吃土嗎?」為題發文表示,最近行政小姐遞給她一張離職申請書,但仔細一看,上面竟然規定她在離職後1年內,不得在原公司的行政區範圍內從事相關產業,包括台北市中山區;新北市新莊區、林口區、樹林區、蘆洲區;桃園市桃園區、龜山區,以維護公司的利益。原PO看到後也驚呆,「問題是,她也規定太多地方不能去了吧!真的是很令我傻眼欸!」對此,有過來人指出,「你當初到職時簽的合約有沒有競業條款,如果有的話,公司有沒有額外給你獎金,兩者都有競業條款才成立」、「建議可以查證一下勞基法等相關法律,競業條款有一定的保障程序。過往經驗是在入職就先告知,離職時不會再簽關於競業條款相關資料。如果還沒簽的話,建議與人資確認雙方同意實行競業條款再簽字,其中雇主需保障員工後續離職的損失。」貼文曝光也引發其他網友熱議,「給你一個小建議,如果人資有要脅利誘叫你簽任何文件,只要有疑慮,就是當場打給勞工局,三方通話」、「你跟他說我拿這張去勞工局問看看」、「反正又不具備法律效益,沒有對等賠償 根本就是寫爽的,寫全宇宙也是他爽就好」、「競業條款他每個月要給你一定比例的錢才可以喔。」
提離職「3個月後才放人」 她氣炸投訴!公司慘賠250萬元
提離職不放人,公司竟要賠償上百萬!中國大陸一名汪姓女子在北京某會計師事務所任職,她待了7年後決定請辭,怎料公司雖允諾卻遲遲沒下文,汪女不滿提出申訴,最終裁決涉事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約,需要支付56.7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50萬元)的賠償金。據陸媒報導,汪女於2014年8月入職該間會計師事務所,並於2021年9月向公司提交離職申請,沒想到公司卻回覆因需要時間尋找遞補人力,因此要求汪女繼續待在公司,直到招募到新員工。公司一路拖到12月才批准離職,汪女不滿被公司扣留長達3個月,憤而向公司求償,仲裁委員會審理,最終裁決涉事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約,汪女獲賠56.7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50萬元)的賠償。公司不服提起訴訟,法官認為,公司3個月後才同意汪女辭職,缺乏合理性與勞資關係維繫之善意,因此一、二審判決公司需承擔違法解除勞動契約的責任。消息曝光後,引起網友熱議,「找到了份更好的offer,著急簽約入職,因前公司遲遲不給離職證明,各種原因拖延,到手的offer沒了,這種無良公司真的很噁心」、「辭職給一個月時間找人是合法的,但是這種把人扣住3個月不讓走的屬於違法行為辭職給一個月時間找人是合法的,但是這種把人扣住3個月不讓走的屬於違法行為」、「尋找接替者,是公司的責任,不能因此一直拖著別人。」
KTV服務生被客人打爆水晶體「請病假慘變工讀」 離職怒告公司結局曝
高雄某家連鎖KTV日前爆發肢體衝突,KTV服務生沈男整理包廂時,因為誤會跟對方起口角,對方直接打爆他的眼球水晶體,審男請6天病假,主管卻以出勤不佳為由,把他降成工讀生,沈男離職後提告求償9.4萬,法院判賠7萬元。判決書指出,沈男原是晚班外場正職,因水晶體破裂及感冒,斷斷續續請病假6天,經理竟以此為由,說他出勤不佳,調降為工讀生,儘管沈男拒絕,還是被強勢改任為工讀生。經理嗆,「今天我有權利降至工讀生」、「如果今天表現不好,我們可以再降到4個小時的工讀生」、「因為我是這家店的店長」。沈男改任工讀生後,因小費計領方式改變,導致可領工資大幅減少,2個月後,沈男離職申請勞工局調解後,調解不成立,他對公司提告求償9.4萬元資遣費和薪水等。公司辯稱,調職是基於沈男的自由意志,當主管聯繫他時,沈男只說人在勞工局處理不到班,之後請事假故意不來上班讓人力吃緊,公司才以「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3日」事由,終止勞動契約關係。法官表示,公司把正職的沈男降成工讀生已違法,而沈男能終止雙方勞動契約,要求公司給資遣費,請求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盼公司要賠7萬8350元。可上訴。
過年6天禁休「43天暫停離職申請」 保全公司規定曝…網全怒了:不合法
農曆過年將至,許多人都希望可以好好休假,不過有些公司卻規定員工必須上班。有網友分享某家保全公司的公告,除了春節6天連假禁休,若要休假就要包紅包給代班人員,而且1、2月不准申請離職,諸多規定明顯已經違反勞基法,掀起一陣熱議。一名網友在臉書《爆廢公社二館》貼出公告,可以看到某保全公司規定,第1點提到未穿制服會影響案場續約,若違規第一次停發制服津貼500元,爾後每次500元得連續處分。此外,還停止1~2月份所有人員的離職申請,「為確保社區整體安全,今年1月2日至2月14日期間,暫停受理離職申請,敬請同仁配合與諒察」。保全公司公告。(圖/翻攝自爆廢公社二館臉書)公司更規定,正職人員2月8日至2月13日請勿排休,「若有排休麻煩留下委員會給您的紅包,給替您辛苦執勤的代班人員」。而為了體恤員工辛苦,還特別給春節期間值勤夜班人員2月9~11日、日班人員2月10~12日,每日加發500元執勤津貼。公司聲稱為了確保社區安全,因此暫停受理離職申請。(圖/翻攝自爆廢公社二館臉書)貼文曝光後,引發熱烈迴響,網友紛紛留言:「投到各縣市勞工局檢舉」、「這種規定不合法,可以無視」、「公司公告凌駕於勞基法之上耶」、「人力不夠就想辦法留人,而不是禁止離職這種天才想法」、「違法勞基法,要離職照樣離職就好」。
剛入職科技公司就被炒!他上班「10天領194元」怒了 公司曝合約急撇清
河南省鄭州市一名男子控訴,自己才剛入職某家網路科技公司10天,就被公司炒魷魚,且公司還以「沒過試用期」為由,僅發放近200元薪資,讓他氣到提告。綜合陸媒報導,當事人透露,當初面試時公司聲稱試用期的薪資為5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1615元),轉正後可領6000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5939元),沒想到他才剛入職短短10天就被開除,最後竟只領了45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94元),遭到雇主惡意減薪剝削。對此,公司負責人出示離職申請書表示,公司規定上班前3天是「適應期」不算薪資,且內容已簽訂,「不滿90天自動離職或被公司辭退者,需遞交辭職書退還工作證件,薪酬按照兼職發放即45元,並且取消所有補助,出差期間產生的所有車費與住宿費由自己承擔。」公司負責人也透露,該名員工還簽署了一份「對計算工資方式無異議」的證明文件,不過當事人則反批,相關文件「不是自願寫的」而是被主管脅迫畫押。消息曝光後,引起網友砲轟太無良,「這種公司太坑人了」、「這樣的黑心公司接受法律的懲罰吧」、「明擺的剝削勞動力」、「資本家的收益來自對生產者的剝削」、「這在鄭州真的很常見一點也不誇張,勞動法在鄭州完全被無視。」報導指出,雙方進行調解已達成共識,涉事公司同意向當事員工補發1000多元人民幣的薪資(約新台幣4323元)。對此,轄區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表示,勞動合約裡有不公平、失衡的條款,公司方應提前告知員工,否則有失公允,如若有相關勞資糾紛,可以打電話向部門投訴,不過此事如果達成和解,那便無法立案調查。
強制「全員加班到晚上10點」請假算曠職 菜鳥提早閃人被逼離職…公司這樣說
大陸一位男子近日在網路上爆料,公司要求大家強制加班到晚上10點,請假算曠職,而他7點請假閃人,被要求寫自願離職申請單。對此,公司回應,沒有強制加班,只是要看新進員工的態度。據《極目新聞》報導, 23歲的吳男7日進山東一家機械公司,擔任國貿銷售員,底薪3200人民幣(約新台幣1.4萬元),獎金抽成另計,9月他正式到職,不過沒有簽試用期合約,只口頭說試用期3個月。16日,公司主管在群組突然稱,因為業績太差了,「所有人明天全員加班,到晚上10時,不允許請假,請假按曠職處理」,還不忘標記大家。公司群組對話。(圖/翻攝極目新聞)吳男說,17晚間7點,他因為家裡有事,就請假先閃。隔天收到離職申請表,叫他自己走了,但這幾天的薪水根本沒發,上面寫自願離職他也不想簽。吳男也貼出錄音檔,對方稱「不是說天天讓你加班,是看你的態度。」吳男表示,20日他申請機構仲裁了。對此,濟寧市任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安全綜合執法大隊說,他們確實有收到吳男電話,而他要求公司給賠償金,但這問題不是他們能決定的,所以要吳男找仲裁機構。該公司強調,他們沒有強制加班,只是要看新進員工的工作態度進行考察,如果資歷差,態度又不行,那他們一定不會要。公司也說,因為吳男外流公司群組對話,如果事件再蔓延,他們不排除提告。
《木曜4》爆集體離職!「幕後關鍵人物」也掰了 老闆開腔證實
百萬YouTube頻道「木曜4超玩」驚爆團隊成員集體離職,製作人陳百祥等幕後關鍵人物也傳出跟節目掰了,讓這個播出9年,以「一日系列」爆紅並超過234萬人訂閱的節目未來蒙上陰影。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部分員工在6月底被老闆約談、收到部門「離職日在7月10日」資遣通知,另有數名團隊成員得知公司有資遣規劃後,主動提出離職,加上木曜4於10日、11日拍攝「一日」時,不見製作人陳百祥身影,難免引發猜想。對此,節目所屬的隨身遊戲股份有限公司老闆Eric,證實團隊有許多人離職,但沒收到陳百祥的離職申請,同時尊重員工們想法和未來規劃,與理解節目做久了選擇離職,「所有決定都是最好的決定」。他也說,未來的拍攝風格或許會有些不同,但都是以觀眾為本,且拍片計畫只會更多,盡力做出好東西給觀眾。
工作5年沒調薪跳槽 竟因離職書「多寫3個字」遭前公司索賠13萬
範本沒改好,傳票拿到飽。中國大陸遼寧省一名從事軟體開發的男子,因任職的公司5年來未調漲其薪水,決定辭職並於離職前30天遞交書面申請,未料竟因離職書上的「請批示」3個字,害自己在離職後不到1個月遭前公司求償人民幣2.9萬(約台幣12.9萬),且法院也判他必須賠償。消息曝光後,引發中國大陸網友熱議,並登上微博熱搜。綜合陸媒報導,來自遼寧省大連市的彭晨宇,因公司未調漲他的薪資達5年時間,於2021年3月向公司提出離職,並依照當地法規,提前30天向人資提交書面申請,之後就在4月23日正式打包走人。怎料,他在5月20日收到法院傳票,內容為前公司以他「曠職」導致損失為由,要求賠償12.9萬,讓彭晨宇感到不可置信,「都離職了是要造成什麼損失?」大連市金州區人民法院法官審理案件後認為,彭晨宇提交的申請書上有「請批示」3字,為「協商」解除勞資關係,屬於「公司與勞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約」過程,而非完成「勞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人資單位,可解除勞動合約」。因此法官認定彭晨宇曠職的事實明確,須賠償前公司的經濟損失。據悉,彭晨宇從網路上下載離職申請書範本並填寫後,「沒把請批示刪除」,才導致他被前公司認定曠職,並引發後續的法庭訴訟。對此,有中國大陸網友認為,「沒有溫度的公司注定不長久」,也有人說,「是通知不是批示」、「請批示反而錯」。這則訊息在微博於1天內累積高達1.2億次點閱,也讓網友們發現,離職書可千萬不能亂寫。
資金問題爆「千億大騙局」!武漢弘芯復工無望 全員遣散
曾延攬台積電前營運長蔣尚義出任CEO的武漢弘芯半導體,於去年因資金問題爆出「千億大騙局」爛尾事件。陸媒披露,武漢弘芯停滯一年多後,已復工無望,26日通知全體員工,必須在28日下班前提出離職申請。武漢弘芯將遣散所有員工。圖為2019年中國國際半導體博覽會。(圖/新華社)離職方案 仍無配套補償財新網報導,據武漢弘芯內部員工透露,公司發布通知明確表示,「結合公司現狀,公司無復工復產計畫,經公司研究決定,請全體員工於2021年2月28日下班前提出離職申請,並於2021年3月5日下班前完成離職手續辦理;休假人員可於線上辦理。」至於遭遣散的員工能否得到補償,目前仍不清楚。一名員工說,「離職方案沒有給出任何配套補償,武漢弘芯高層也未作出任何解釋。」該名員工還說,「沒想到武漢弘芯會死這麼快,之前內部一直有傳言說小米、華為等公司或要接盤。有些員工想要N+1賠償(指按年資再加發一個月工資的資遣費),現在也都沒有了。」報導稱,儘管武漢弘芯投資進度停擺一年,但都有按時發薪水給員工,本月20日員工也拿到當月全部工資。而去年11月後武漢弘芯股權幾經變更,武漢市東西湖區政府持股比例已從10%增至100%。當地政府接手後,曾計畫在今年6月完成工廠後續基礎設施建設,並同步進行招商引資,在找到投資人後政府即退出。但隨著弘芯不復工後,當地政府下一步如何收拾殘局備受市場關注。蔣尚義受訪 稱經歷噩夢蔣尚義去年中離開弘芯後曾說,「我在弘芯的經歷是一場噩夢。」陸媒《36氪》日前發表題為「千億芯片大騙局」近萬字報導揭開蔣尚義經歷的「噩夢」。在中美貿易戰爆發後2018年起,大陸晶片廠有錢也買不到荷蘭ASML的高端光刻機(曝光機)。但靠著蔣尚義的業界人脈,弘芯2019年12月獲得一部全新的DUV深紫外光刻機。但去年初弘芯竟就將這部8億元(人民幣,下同)買下的光刻機,以5.8億元質押給武漢農村商業銀行。弘芯團隊一名成員說,當時「蔣爸開始覺得不對勁。」去年6月,蔣尚義打算辭去弘芯董事與CEO職位,為強留住蔣尚義,時任董事長李雪艷威脅、阻止他離職,蔣甚至一度淪為弘芯對外展示的傀儡。之後蔣尚義迅速離開武漢,回到美國的居所。在蔣辭職一個月後弘芯騙局爆發,武漢地方政府一紙文書,再將弘芯慘況展露無遺,包括存在資金缺口、項目停滯、高層全無半導體從業背景等黑幕,也被稱為「千億晶片大騙局」。
曾挖台積電高層!武漢弘芯千億專案爛尾 通知遣散所有員工
曾經作為大陸推展本土半導體產業夢想,但卻在2020年爆發財務危機並被大陸政府接管的武漢弘芯27日傳出,近日公司以「無復工復產計畫」為由,要求所有在職員工在2月28日前提出離職申請。這說明武漢弘芯的千億專案正式化為泡影,該案也成為大陸激進推展半導體歷程中的慘痛教訓。集微網27日援引知情人士說法表示,武漢弘芯半導體現已開始遣散全體員工。弘芯高層已經在一個240人的內部群中公開表示,「結合公司現狀,公司無復工復產計畫,經公司研究決定,請全體員工於2021年2月28日下班前提出離職申請,並於2021年3月5日下班前完成離職手續辦理;休假人員可於線上辦理。」另據IT之家報導,弘芯半導體項目在2017年11月正式成立,計畫投資人民幣1,280億元、劍指14奈米及7奈米以下邏輯工藝製程,從此引來各方無數關注,甚至還在2019年爭取到台積電前營運長、目前身在中芯國際的業界泰斗蔣尚義出任公司執行長。同時,在美國技術封鎖下,武漢弘芯在2019年底為號稱「國內唯一一台能生產 7奈米晶片」的ASML光刻機舉辦了盛大的進廠儀式,但如今專案工程早已停滯,甚至近乎爛尾,而當時入場儀式標語卻是「弘芯報國,圓夢中華」。2020年11月,武漢弘芯被武漢市政府全盤接管,而原有班底李雪豔、莫森等人也宣布退出公司經營。目前弘芯總經理韓曉敏表示,爛尾晶片專案應當考慮對接大陸成熟龍頭企業接手或與科研機構合作,爭取實現一定程度的回收利用。
老闆不准假!26年象迷為看冠軍賽 霸氣掰了15年工作
中華職棒總冠軍賽正熱烈開打,中信兄弟睽違10年終於有望奪冠,這讓球迷們燃起滿腔熱血,說什麼也一定要到場見證這光榮時刻,一名26年資深象迷為此事先向公司告假,沒想到卻被老闆打槍,象迷竟然直接提了辭職,離開長達15年的工作崗位,掀起大批網友熱烈討論。原PO於7日在臉書「中信兄弟粉絲團」發文表示,「老闆不給我請假,只好開大絕了,誰叫我是流著黃色血液的黃黃人呢?幹了15年的工作,當然沒有比當了26年的象迷更重要阿,等了10年就等奪冠軍的這一刻!辜總,請問兄弟球團有缺清潔工嗎?」(圖/翻攝自臉書/中信兄弟粉絲團)從照片中可見,離職原因那一欄霸氣寫著「我要去看冠軍賽」,可以看出原PO堅定的決心,他甚至還高喊「我挺我兄弟,我爪我驕傲,別人笑我太瘋癲,我笑他人看不穿。」不過貼文曝光後,網友發現原PO早在9月23日就申請離職,「最好那時就知道今天要打G6」,質疑這篇貼文的真實性。對此,原PO則解釋,由於他的年資15年,依規定必須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申請,他強調「況且上半季已經奪冠,肯定有季後賽,當那麼多年球迷也可以推算出,冠軍賽大約落在10月底,我不是只看第六戰,我整個10月都在休假看球喔!」超狂的行徑讓許多象迷都讚嘆不已。
旅遊業求生存!老字號金龍 預告200名員工減薪裁員
等不到客人,又不知政府針對旅行社實施的紓困3.0具體內容,立足市場超過一甲子的老字號旅行社「金龍旅遊」(金龍永盛旅行社)董事長朱光志發函告知公司200多名員工,若情況未改善,將採最低工資發放全員薪資,公司並歡迎同仁自動提出「留停」與「離職申請」。按政府規定,公司裁員減薪必須與員工完成勞資協議,所以金龍旅遊的雖已發函告知員工,卻未採取實際行動,惟此一由董事長簽名、等同超前部署函件,已預告受新冠肺炎疫情衝擊,金龍旅遊已著手朝減薪裁員方向規畫。「金龍旅遊」為台灣旅遊業界的老招牌,1958年成立的「金龍裝運有限公司」,早年是以代理航空業務為主,1961年取得了當時世界知名的美國環球航空公司在台業務總代理,之後又曾經代理過美國東方航空公司、馬來西亞航空、西北航空、法國航空、香港快運航空等。1965金龍旅遊率先籌組了台灣第一個外旅行團與環遊世界60天行程,在當時一般人難以出國的年代,金龍旅遊實現了當時許多人的夢想。為擴大營運規模,金龍旅遊1988年年成立「永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全方位的服務。2016年為建立更高品牌價值及提供更優質的服務,並簡化內部作業流程,「金龍裝運有限公司」與「永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合併為「金龍永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金龍旅遊目前全台有5家分公司,員工總數超過200人,董事長朱光志表示,公司業務以出境遊和商務旅遊為主,因邊境管制未解封,加上許多公司行號年底前取消同仁差旅,使旅行社業務等同歸零,「公司要生存,不能打腫臉充胖子」,因此採「預告」方式告知員工,也希望員工能體諒。
【保全亂豪宅4】沒得標遷怒員工 總幹事、秘書深夜被調職
宋姓保全員則說,他在渴望村第三期服務一年多,三月三十一日晚上突然接獲富鄰通知,要他隔天一早到桃園市區的總公司上班,「我家住在關西,本來上班只要花十分鐘車程,總公司距離我家三十五公里,每天通勤來回得花二小時,說什麼是因為我做不好,如果我做不好,為什麼之前讓我在同一個地方服務這麼久?」王姓祕書表示,富鄰未能與渴望村第三期續約後,她與董、宋三人受到社區邀請,決定留下來續任,豈料依規定向富鄰提出離職申請後,就突然被調到總公司上班,後來還發現富鄰將她的酬勞「高薪低報」,「他們(富鄰)甚至誣賴我私下仲介其他廠商取代他們,藉此開除我,我在富鄰服務了五年,卻換來一次次傷害。」面對富鄰的種種小動作,渴望村第三期社區管委會發函桃園市政府,希望市府能要求富鄰遵守相關法規,市府卻回覆表示,住戶與富鄰的爭議屬於私領域,要雙方自行循司法途徑解決。渴望村第三期管委會主委許勝雄痛批,富鄰競標不成,就報復住戶、惡整員工。(圖/甯其遠攝)一位渴望村第三期住戶氣憤地說,保全公司與住戶間出了問題,主管機關本來就應該檢視是否有違法的情況,至少也該公正地居中調處,「怎麼會叫住戶自己去打官司,這樣子要政府做什麼?難道桃園市政府有意包庇富鄰?」本刊記者致電富鄰公司,對方表示相關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若有疑問去問法院」,且不願表明自己的身分及頭銜。桃園市政府都發局建管處則表示,渴望村第三期與富鄰的紛爭,牽涉不同的法令。由於以管委會名義發文,所以公文才派發至建管處;然而,建管處沒有介入雙方合約爭議的法源依據,因此才建議管委員自行循司法途徑解決爭議,目前已將陳情書轉發給勞動局及警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