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4000萬街友被送安養院!「結婚小女友」法官判無效 原因曝光
法官判婚姻無效。(圖/pixabay)
屏東一名邱姓老翁身價超過4000萬,因失智,流落街頭被通報。由於他的家人無法照顧其生活,因此邱翁被安置在老人長期照顧中心,並被法院監護宣告。豈料,之後縣府發現,他居然與照顧中心的麥姓主任結婚,驚覺有異狀,向法院提出婚姻無效。法官審理後判決婚姻無效,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邱姓老翁2016年6月獨自坐著輪椅在外遊蕩,後被安置於老人長期照顧中心;而當時照顧中心的主任,就是52歲的麥姓女子。經診斷,邱姓老翁有短暫性譫妄症、疑似失智症,被監護宣告及暫時處分。
據了解,邱姓老翁喪偶,名下擁有市值超過4000萬的房產,2個兒子因有身心障礙,也無法照顧他,因此由屏東縣政府擔任其輔助人。
豈料,縣府之後發現,麥女2018年10月19日帶著邱姓老翁前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縣府認為,精神鑑定報告書所載,邱姓老翁已經處於腦中風後合併輕度失智與妄想狀態,因而導致個人認知功能失能,現實判斷力亦因而受損,其意識根本不足以辨識結婚真意及情狀;麥女利用職務,誘騙或挾持邱姓老翁前往結婚登記,顯為謀取不法利益。
邱姓老翁也說,對麥女根本沒有感情,不是真正的結婚,對方沒有帶他回家同住同睡,連講話也沒有。他指控,麥女盜領他的錢,因此要對她提告。
對此麥女辯稱,邱姓老翁2017年住在安養院時,2人就相談甚歡,對方甚至多次要求結婚,漸漸地自己被對方的風趣健談吸引,於是在照顧過程中,產生感情,逕而決定共同辦理結婚登記。
葛姓戶政事務所人員則證稱,「當時辦理結婚登記時,邱姓老翁坐於輪椅上,麥女看起來很正常,至櫃台前,麥女說要辦結婚,我看著2個人,再重複詢問一次是否要辦理結婚,2人都說對,後來我就幫他們辦理。我覺得邱翁看起來很正常,只是坐在輪椅上,外表看起來比較不一樣,我詢問他時,他可以表達意思,我看他是開心的。」
法官審理後認為,邱姓老翁失智情況已有多年,多次進出安置機構,又合併有妄想症狀,以致認知功能受損、行為退化,並經判定為意思能力不足,顯然無法單獨處理其法律行為;以結婚當時,已多年居住長照中心仰賴他人照料生活起居,年齡達77歲個人功能正逐漸退化,已有多年失智及 妄想症狀之精神狀態,衡情如何有能力去認知並理解結婚之意義,及婚姻中複雜的權利義務關係?
法官指出,麥女在長照中心當主任期間,擔任其負責人,雙方在生活管理方面處於受監護者與監護者下對上關係,對於上位者的引導,下位者極易有附和的回應;而邱姓老翁雖能侃侃而談,也能表達「同意結婚」行為,然終究因持續性的失智及妄想的精神狀態影響下,導致其認知功能缺損,對外界認識與理解能力,顯然低於一般人,因此對於結婚意思只是一知半解。
法官表示,邱姓老翁意思能力既有缺損,即不具備雙方當事人婚姻意思一致根本條件,換言之,雙方當事人雖有結婚表示行為,惟因結婚之一方意思能力不足,致使不可能發生「結婚真意」之結果,因此判婚姻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