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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駕被判刑又酒駕害死人 二審遭判刑8年8個月
桃園一名鄧姓男子酒駕被判刑後,去年又酒駕肇事致一名楊姓機車騎士死亡,台灣高等法院將鄧判刑8年8月。(圖/報系資料照)
一名鄧姓男子去年酒後駕車遭判刑確定2個月後又喝酒開車,衝入對向車道並撞倒路旁鐵絲圍欄,導致後方騎乘機車的楊男閃避不及,人車倒地死亡,鄧逃離現場,台灣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認定,將鄧判刑8年8月。
判決書指出,鄧姓男子因酒駕被判刑也吊銷駕照,去年4月23日晚間他酒後開車,沿桃園市蘆竹區八德一路由林口往南崁方向行駛,因控制力不佳,竟向左彎跨越分向雙黃線,高速衝入對向車道,並撞擊路旁之鐵絲圍欄後,駛入路邊草叢中。
該鐵絲圍欄因而傾倒於八德一路往林口方向之車道上,剛好楊姓男子騎機車至該處,閃避不及而撞上鐵絲圍欄,楊男人車倒地,鄧男肇事後丟棄小客車,步行離開現場,楊男受重傷,送醫後不治死亡。
高院維持一審判決,認定鄧男酒駕致被害人死亡,肇事後復行逃逸,且犯後一再飾詞狡辯,態度惡劣,且迄未與被害人之家屬達成和解,將他判刑8年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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