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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男看上印尼女看護!栽贓「妳偷錢」強逼口愛再硬上 惡雇主下場出爐
(示意圖/pixabay)
台中一名蘇姓男子2017年雇用印尼籍女移工小芬(化名)擔任看護,負責照顧年邁的老父親,孰料他竟對女方有非分之想,去年誆稱家中財物遭竊,誣陷小芬偷竊,並以報警將其遣返為要脅,強迫對方幫自己口交,甚至進一步性侵得逞。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雇主行為造成本國負面觀感,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小芬自2017年開始在蘇男家中擔任看護,照顧雇主父親的日常起居,不料去年11月間卻遭蘇男誣賴偷竊財物,隨後被要求和對方發生性關係,否則就要報警將她遣返回國;被害人擔心真的被送回印尼,無奈之下只好答應雇主要求,同日晚間即在房間內遭蘇男強迫口交、性侵得逞。
遭蘇男侵犯後,小芬不甘受辱,決定向同鄉友人訴苦,經對方告知雇主後報警處理,全案因而曝光。針對女看護指控,蘇男到案後一度否認性侵,辯稱是女方主動提議性交;鑑定結果顯示,被害人的外陰部及生殖器確實殘留雇主的DNA,加上多名證人指證歷歷,足證被告性侵行為屬實,遭檢方依法起訴。
台中地院審酌,被告身為小芬雇主,明知對方離鄉背井從事看護工作,竟以行竊財物為由,迫使被害人為謀生計而隱忍屈從,任憑他恣意性交得逞,除了造成小芬身心受創,且形塑本國雇主未能善待外籍看護之負面觀感,間接影響我國之國際地位,考量蘇男事後坦承犯行,並積極與女看護和解,最後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判處1年2月徒刑,緩刑4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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