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佔車位
」 車位 停車 停車格 爆料公社 人肉佔車位
桃園女「人肉佔位」還舉手喊停!車主快狠準倒車:以為我不敢?
桃園中壢日前傳出一起「人肉佔車位」事件,一名女子站在路邊停車格中試圖以身體卡位,不料遇上一名果決駕駛毫不退讓,直接將車倒進車格,讓該名女子只得匆忙跳開閃避,整段過程被行車紀錄器完整拍下並上傳網路,引發廣大網友關注與熱烈討論。事件發生於平安夜(24日)晚間,該名駕駛將影片上傳至「Wowtchout - 地圖型行車紀錄器分享平台」,影片中可見他緩緩駛向右側路邊尋找停車空格,發現一處空位時,裡頭已有一名女子站立佔位。駕駛打燈示意要停進去,但女子起初未有反應,彷彿試圖裝傻不理會。駕駛未與女子發生爭執,也未鳴喇叭,而是乾脆俐落地掛上倒車檔、直接倒進停車格,女子眼見情勢不妙,連忙舉手閃避並退到車外,場面一度緊張。雖然女子試圖表示自己「先到場」,但駕駛不予理會,停妥車輛後離開現場。該段影片上傳後迅速引發網友熱議,「全程一言不發,直接掛檔倒車,是個狠人」、「下車後問:妳要叫計程車嗎?要站出來點招手才看得到」、「第一次看到這麼果斷的人倒車入庫,讚」、「這女的真貼心,還幫忙指揮」、「大快人心,真的沒必要浪費口舌」、「都要2026了,怎麼還有遠古人會想人肉站車位」。不過也有部分網友理性提醒,駕駛此舉雖出氣,仍潛藏風險,「很怕回來開車時,玻璃破了、門凹了、雨刷斷了......」、「你可以直接倒車逼走人肉站位的他,不過你也要擔心你離開後,你的車會不會被搞,而且現場看起來有些偏僻,搞不好沒有監視器,也不排除對方會來陰的報復」。針對這類行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規定,行人在交通頻繁路段坐臥或站立,妨礙交通者可處新台幣300元至500元罰鍰;若使用機車或物品佔用停車格,則可能依第82條「置放足以妨礙交通之物」處以1200元至2400元罰鍰。
228連假休息站亂象!女子「人肉佔車位」還拍車惹怒駕駛 全網炸鍋
228連假期間,高速公路湧入大批車潮,導致各大休息站人滿為患,停車位更是1位難求,近日有民眾在關西休息站目睹離譜一幕,1名女子竟然直接站在停車格內,以「人肉佔位」的方式為同伴預留車位,甚至還對其他車輛拍打擋駕,讓現場駕駛氣炸,影片曝光後更是掀起網友熱烈討論。1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官方專屬」分享影片,指出當時其正準備停車,卻發現有2名女子站在停車格內,用身體強行佔位,不讓其他車輛進入,網友試圖與對方溝通,未料其中1名穿著粉色上衣的女子不但不讓步,還直接伸手拍打網友車輛,讓其當場火冒三丈,原本不想與對方爭執,便找上該女子的同行司機理論,沒想到對方只是聳聳肩,隨後關上車窗,完全不理會。該影片一經發布,立刻在網路上掀起熱議,許多網友紛紛留言痛批這種行為過於自私:「休息站的車位本來就是給車停的,不是給人站的!」、「如果有人這樣拍我車,真的會氣到報警!」還有網友無奈表示:「現在休息站的亂象真是層出不窮,難怪大家都說連假開車最痛苦。」除此之外,也有其他網友釋出不同角度的影片,證實當時現場的確發生這起「人肉佔位」事件,讓更多人看了直搖頭,不少網友認為應該提高罰則,以杜絕類似亂象發生,雖然目前法規並未明確規範「人肉佔位」的罰則,但此次事件無疑再次掀起大眾對於休息站管理與公德心問題的關注。
車位漲價…公公嫌貴退租 逼媳婦「人肉佔位」雨中等20分
節儉是一種美德,但如果太超過就有點病態了。一名媳婦抱怨,因為月租的車位漲價,公公嫌貴直接退租,好幾次要求她幫忙「人肉佔車位」,無論是大太陽或是下雨天,完全不管她的心情,讓她忍受不了拒絕,反遭到公婆責罵。原PO在《Dcard》討論區無奈表示,公公極度節儉到一個地步,幾個月前因為月租的車位漲了幾百塊,二話不說就退租,改把車子停在附近免費的位置,受害的卻是她,因為公公要她幫忙佔車位,完全沒顧慮她的感受,不管是炎熱的天氣還是下大雨,就算她在休息,也強迫要幫忙。因此,在原PO幫忙了3次之後,開始感到厭煩,前陣子公公又要她幫忙佔位,因為下大雨,她明白拒絕,告知不想淋雨,而且佔車位是違法的,怎料公公好像完全沒在聽,說道:「不會啦妳撐傘就好,我20分鐘就回來,不然又沒位置」,但她已經鐵了心不想幫忙,於是果斷拒絕,結果公公轉而跑去找老公,命令關店休息去幫忙佔車位,殊不知又遭到拒絕。公公要原PO撐傘在雨中等20分鐘。(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為了這件事,公公和他們冷戰好幾天,認為這樣很不孝,婆婆知道後教訓:「一家人要互相幫忙!」讓原PO聽了十分傻眼,心想公公為何不找婆婆,而是要上班的她和老公幫忙,老公則告誡以後不要再幫忙,因為有了1次就會有第2次,久了就變成理所當然。事實上,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 行人若在交通頻繁之道路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可處新台幣300元之罰鍰。(圖/翻攝自Dcard)
阿伯肉身佔車位…囂張嗆聲「我先看到」狂擋車 過來人曝:可提告
台灣地狹人稠,許多居住在都市的民眾常常「一車位難求」,無形中助長「人肉佔車位」的惡習。一名女網友抱怨,自己近日外出準備停車,一位男子用肉身佔車位,還說自己先「看」到的,讓她傻眼直呼「是因為先生的肉身比較龐大,就可以用肉身先佔車位嗎?到底是我沒教育,還是這位先生受的教育有問題?」原PO今(30日)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這位先生說他先『看』到車位,所以他要用他的肉體佔住車位,我不能停,我車開過來要停,說我沒教育…是因為先生的肉身比較龐大,就可以用肉身先佔車位嗎?到底是我沒教育,還是這位先生你受的教育有問題?」貼文引發討論,網友紛紛留言「跟他說這個車位妳昨天就看到了,比他早先」、「肚子好大,擔心車還沒停就心肌梗塞」、「肉身佔車位,真討厭的阿伯」、「跟他說,我打個110請警察來跟你說」、「你就不要停,然後停在後面,他問你幹什麼,你只要說:我沒事,我等你們停好,等你們走了我再去找車位」。另外,也有人建議「直接告發啊,電視是沒在看嗎,三寶伯」、「不用跟他說那麼多,報警就對了」、「這種人,我就一直停在那裡,看誰的時間多,你不走我也不要走」、「肉身限制你行動自由,可以提告刑法304強制罪,本刑三年,追訴期20年,非告訴乃論罪」、「我上次碰到這種的直接卡在旁邊,我不能停他也別想停」。
「哪條法律依據?」 他遇人肉佔車位直呼傻眼
台灣地狹人稠,許多居住在都市的民眾常常「一車位難求」,無形中助長「人肉佔車位」的惡習。一名網友在網上PO出被「人肉佔車位」的行車紀錄器影片,「我蠻驚訝,這年頭還有年輕人會這樣。」對此,律師提醒,民眾若遇到類似事件,可立即報警,保障自身權益。原PO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無奈詢問,「哪一個法條規定人肉不可以佔車位?對不起我語塞,我被問倒了。」從影片中可以看見,一名身穿印有「中華台北」字樣外套的男子擋在停車格前,不願離開,沒多久就有一台銀色轎車開過來。原PO好聲好氣請他們離開,沒想到居然被嗆聲。對方劈頭就一句,「所以咧,哪一條法規依據規定不能佔車位?」請朋友人肉佔車位的男子,對原PO的指控劈頭就反問「所以哪一號法條規定不能人佔車位?」(圖/翻攝自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原PO當下愣住,「我合法停車為什麼要解釋?誰能幫我告訴他?哪個法條規定不能人肉佔車位?」他大嘆,「這年頭應該沒有人這樣做了吧,年輕一輩不會這樣,這是老一輩才在做的事情。」貼文一出,立刻引來不少網友打抱不平,其中有人留言「直接叫警察來跟他說是哪一條」、「這就請警察解釋給他聽」、「可能從小看爸媽人肉佔位看大了,覺得這是對的」、「他要站在那裡也沒關係,我就車頭進去車格一半,大家來耗」、「嚴重妨礙其他車主停車的權益,涉嫌違反刑法強制罪,最重可處三年以下徒刑喔」。檢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行人如於交通頻繁之道路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可處新台幣300元之罰鍰。另外根據《蘋果新聞網》報導,律師指出,若民眾遇到以身體佔據停車位的人,可勇於向警察機關告發,請員警到場協調排除,以保障自身權益。
2女人肉佔車位遇狠駕駛強撞 她哀:整個壓住我的人
都市寸土寸金,許多駕駛人開車外出常常為了找停車位傷透腦筋,遇到人肉佔車位的情況更是讓人不滿,卻也只能默默忍耐。然而,中國南京市一名駕駛卻採取相反作法,日前1名男駕駛開車前往商場時,遇到2名女子在停車場人肉佔車位,他並未因此而有顧忌,反而將車直接開進停車格,將車停妥後便下車離去,讓女子氣憤不已。根據《極目新聞》報導,日前有2名女子疑似與親友前往南京市的百聯奧特萊斯廣場,由於當天人潮眾多,車位難求,當2人發現車位後便先下車搶佔車位;豈料,隨後一輛休旅車駕駛看見車位後,不顧2名女子,硬是將車輛倒車停進停車格內。而這段過程都被錄了下來。畫面中,2名女子在地下停車場的一處停車格前方替人先行佔車位,此時一輛休旅車開了過來,見到有車位便直接倒車打算停車,2名女子就這樣遭車子不斷推擠向後,邊擋還邊罵,「怎麼會有這種人啊!」另1名女子還趁機報警,「有人在跟我搶車位,他就把我人壓住,壓住我人了。」報導指出,商場人員接獲通報後,前往現場了解狀況,目前女子和該名駕駛皆已被員警帶走進行調解。影片曝光後,許多網友也紛紛留言力挺休旅車駕駛,「沒毛病,車位是給車停的,不是給人佔的」、「司機幹得漂亮,但要注意安全」、「司機技術可以。」
「我比你早到,車在對面」 嘉義大媽肉身占車位
找車位對車主來說真的很困擾,好不容易找到位置,遇上人力占位,就更讓人無言!一名網友日前準備在嘉義東區光華路停車,卻遇上一名用肉身占位的中年婦女,對方告訴他「我比你早到,車在對面」,讓這名網友相當無奈,說要去跟警方告發,沒想到對方卻回「你告發啊」,完全不在意!